洛河邊的一處偏僻小店,路邊幾間草屋,屋後柳樹下拴了兩艘小船。烈日下隻有知了沒命地在叫,路上沒一個人影,河裡沒一片白帆。
店裡一張桌子旁,聚了最近被發落出來做雜事的幾個吏人。
張押司臉色陰沉得似要滴下水來,一言不發連喝了幾碗酒,重重一拍桌子道:“彭三利那厮已經向縣裡遞了狀子,首告我監守自盜,把碼頭邊的邸店低價賣給了吳小六!”
一邊的宋押司語帶嘲諷地道:“彭三利倒是天大的膽子,這種事情都敢做出來,不怕二哥活剮了他!——不過話出回來,押司此事做得太過粗糙,隻要有心,誰看不出來裡面不對?七十多間房的邸店,五百貫的價錢,除非知縣相公是傻的,不然豈能看不出情弊?”
張押司一聲冷笑:“你不用興災樂禍,知縣相公拿我開刀,你們以為躲得過?前些日子發賣縣裡酒樓邸店,哪個敢說自己清白?我陷進去,你們也逃不了!”
譚節級小聲道:“我們是得些好處,可誰敢如此大弄!那店怎麼也值兩三千貫,押司五百貫就想占下來,委實過于貪心了。此事不須彭三利首告,隻要報到知縣相公那裡,一眼就能看出裡面情弊。反正店還未交割,押司隻是推作誤算,把差的價錢補上就是。”
張押司又倒了一碗酒,仰頭一口幹了,口中連聲冷笑:“好,好,你們現在都要落井下石,看我笑話不是?這是殺頭的罪名,我到要看看,最後誰能安然脫身!”
做官的手段,縣裡的兩名押司一般不合,如果關系好了,官員一般會換掉。鞏縣裡的吏人,以張押司為一派,宋押司為一派,各有自己的人馬,各有自己的地盤。甚至各鄉的勢力人家,也是分别屬于其中一派的,多年下來關系已經非常穩固。
官員對吏人分而治之,吏人自然也有應對之法。表面上鬥得死去活來,私底下時時聯絡,互相協調,應付着上面的官員。張押司和宋押司,既鬥争又合作。
宋押司的勢力主要在城内,城外則是張押司的勢力大,碼頭那裡的好處大多都被張押司占了。相應的,城内賣的酒樓邸店好處,則多歸了宋押司。
知縣要對吏人發難,抓了一個張押司,必然會扯出宋押司的事情來,跑不掉的。這個時候他們一榮俱榮,一損俱損,必須要合作應對。
鬥了一會嘴,宋押司道:“二哥,事已至此,總要拿出個辦法來。此次若是讓知縣得志,以後鞏縣再無我等立足之地。不要說富貴榮華,身家性命也難保!”
張押司點了點頭:“哥哥如此說就對了!此時危難之秋,我們當同心協力,共同應對才有活路!隻要我們起内讧,知縣相公收拾起來,我們便如土雞瓦狗一般!”
幾個吏人見兩位領頭的押司說得如此鄭重,才知道事态嚴峻,都一起看着他們。
宋押司想了一會,道:“二哥,若是有什麼辦法,不妨說出來商量。”
張押司看着衆人,沉默了一會,才道:“惟今之計,隻有魚死網破一條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