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十日,馬大偉與張四娘成問名之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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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州入夏以來雨水頗多,但好在天公作美,近幾日多是晴天。
初十當天,又是一個晴朗好天,六嬸又換上一套新做的緞面兒衣袍,還挽了個新髻,弄了隻茯苓花簪插在頭上,甚是精神。走路更是昂首挺兇,步步生風,手上的絹帕都搖出花兒來了,和上一次去張家提請之時的毫無底氣,完全是兩個極端。
能不精神嗎?上次去可是完全沒抱說成的希望,自然硬氣不起來。可誰能想到,這看上去天上地下的兩家人,竟然成了。雖是唐大郎親自出馬才說成的親事,但這兩家過禮走動可都是他六嬸子的活計,将來傳出去,他六嬸也是風光。
今天到張家去問名,六嬸自然要好好打扮一翻,也好不墜了馬家的威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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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娶六禮,可和唐奕拜師求學的六禮不同。并非六樣兒有着象征意義的禮品,而是實實在在的六道禮儀程序。
分别是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、親迎。
納采,就是之前六嬸提雁上門的那個過程。意在男方提請女方家長的意見,看看有沒有合親之意。若女方家裡不反對這門親事,則男方會另擇吉日讓媒人再次登門,把女方的年齡、姓名,生辰八字寫在庚貼之上請回來,是為“問名”
男方将女子的名字、八字取回後,要在祖宗靈位前進行占蔔。蔔得吉兆,再把庚貼在祖宗面前供奉幾日,看看有沒有什麼不祥之事發生。若一切順利,則備禮通知女方家,決定締結婚姻,此為“納吉”。
下一步就是“納征”,男方命人帶上聘禮到女方家中正式求婚,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下聘、下定或者定婚。
隻有過了納征之禮,兩家親事才算真正定下來。不但受到百姓的認可,而且已經具有法律約束,任何人不得擅自毀約,不然是要吃官司的。
之後,再經後“請期”,也就是雙方協定婚期;
“親迎”則是男方把女方迎娶過門,到了這一步,才算是把媳婦娶回家了。
此六禮,也體現了古禮之中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重要性。
從頭到尾,就沒有新郎新娘什麼事兒,都是長輩和媒婆主導一切。更有甚者,新婚男女在洞房之前都沒見過面兒,娶回來的是美嬌娘,還是無鹽婦,隻有到掀開蓋頭的那一刻才能知曉,跟壓大小沒啥分别。
哪像後世,自由戀愛不說,婚前還得“驗個貨”,覺得合适,才做結婚的打算。婚事也隻是兩家人見個面,吃個飯,就把什麼都定下來了。
更有的年青人,一言不合就偷戶口本,強行把證領了。這即使放到非常開明的唐宋,也得打死你個不孝子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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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嬸一早就到了唐記,唐奕和馬老三照例好酒好食的伺候。六嬸用過了早餐,唐奕又調了一碗豆蔻香茶,讓六嬸消食。
喝完了茶,六嬸這才一搖絹帕出了唐記。唐記外面等着買生煎的衆鄰裡,見六嬸打扮得花枝招展從店裡出來,不由打趣道:
“呦,六姑婆這又是曾着吃食了,不知道這回又是盯上了哪家小娘啊?”
唐記要為馬大偉娶親之事,街坊們都是知道的,而且上次六嬸去張家提親被拒,也傳的是滿城皆知。
倒不是他們刻意宣揚,而是城南那個愛嚼舌頭的徐婆子為錢二公子提請,正好與六嬸遇上。這婆子回去之後大肆訛傳,說什麼馬大偉豬油蒙了心,自不量力,還要娶張四娘子。
大夥兒雖不認為馬大偉是卑賤之身,但也覺得有些癡人說夢,好高骛遠了。
六嬸似笑非笑的撇了衆人一眼,罵道:“一群門縫裡看人的腌臜閑漢!怎地?老身就是去做媒的,而且親事已定,這就去問名,拿庚貼。”
大夥兒一愣,一人随即笑罵,“這老婆子嘴上真是不修德,馬老三瞎眼,怎麼請了你這婆子,再好的姑娘也被你吓跑喽!”
另有人則道:“六嬸子說話真不中聽,不過,大偉的親事有着落了?是哪家的小娘?”
六嬸白眼那人一眼,恨聲道:“就不告訴你!迎娶之時,饞死你這閑漢!”
說完,一甩絹帕,一步三搖的揚頭穿人而過。
衆人一陣哄笑,全沒把六嬸的話當回事兒。馬大傳再怎麼說也是傭戶,無房無産,就算娶,也不見得是什麼好人家的小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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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嬸還沒行出幾步,就見唐大郎追出店來,朝着六嬸叫道:“嬸子,給張伯帶個話兒,明日一早不用起火,來我這兒一同用過早飯就出城。”